1.当购房者在收房后,发现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时,可以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选择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重新核验。
2.如果经核验,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并且房地产开发企业需依法承担因此给买受人带来的损失。
当购买的房产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时,购房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对于其他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
3.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并由开发商承担修复费用。因修复导致的交房延误,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在购房过程中遇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应当首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2.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购房者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明。
4.购房者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咨询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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