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质量赔偿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标准:
1.修复费用: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可以作为赔偿标准之一。
2.房屋贬值: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房屋贬值,可以要求开发商或施工方进行赔偿。
3.租金损失: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需要在外租房,可以要求开发商或施工方赔偿租金损失。
4.误工费: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工作或生活,可以要求开发商或施工方赔偿误工费。
1.住建局:住建局下属有个质监站,主要负责对房屋质量的检验。可以向其投诉,质监站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