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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2024-05-2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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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取决于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提出则用人单位可不支付。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这取决于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可以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1)当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达成协商解除补偿标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

  1.根据这一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一标准确保了劳动者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够按照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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