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这一标准,加班工资的发放标准如下:
1.当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时,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需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对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这些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是劳动者自愿加班,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这些规定不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自愿加班的情况,是否能获得加班工资,取决于具体的加班制度和法律规定。
1.企业可以制定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于符合这些制度的加班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2.如果加班不是由用人单位安排,而是由劳动者自愿进行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这是因为,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3.对于公司额外要求的加班,员工是有权要求加班费的。一般来说,加班一天算两天的工资,但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工方应支付工资三倍的加班费。
4.在实践中,有些用工单位可能不愿意支付加班费。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需要注意这一点,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找法网提醒,加班工资的问题看似简单,却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劳动者都应该重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