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单位并不仅仅发放基本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意味着,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应低于员工受伤前的工资水平,而不仅仅是基本工资。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方面。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一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受伤期间的经济收入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有助于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体现了对工伤职工的关心和照顾。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的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还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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