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这通常包括当地的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如果原来是在哪个部门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也应向该部门提交申请。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原因可能包括继承、赠与等,因此所需准备的材料会有所不同。
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因情况而异。
1.对于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
2.申请人还需提交被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遗嘱或夫妻财产约定的相关文件。
3.其他。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包括:
1.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都涉及复杂的法律流程。你是否还有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疑问?找法网将为你提供更深入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