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共有人在使用和修缮共有物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1.共有人需要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共有人需要共同承担管理共有物的责任,确保共有物的正常使用和保值增值。
2.在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时,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这体现了民法典中保护共有人权益的原则,防止个别共有人擅自处分或修缮共有物,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在共有财产分配方面,民法典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以双方协议决定为准。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照法律规范进行判决。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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