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什么是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2024-06-27 19: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后,被代理人对该合同进行追认或拒绝的权利。本文详细解析了追认权的适用范围,包括无效行为、效力待定行为等。

  一、什么是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后,被代理人享有的对该无权代理合同进行追认或拒绝的权利。

  具体而言,当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时,被代理人如果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相对人的履行,即被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1.如果追认,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

  2.如果拒绝追认,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而言通常无效。

  二、追认权的适用范围

  追认权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效行为代理的追认:

  如果无权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行为,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则该行为将确定地产生无效的后果。

  这种情况下,不仅没有追认的必要,即使进行了追认也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2.效力待定行为代理的追认:

  (1)无权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如果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无权处分行为,是可以追认的。

  (2)经过追认后,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受,即只有被代理人才能享有效力待定行为的权利或负担其上的义务,如催告对方追认的权利。

  (3)但请注意,经过追认后的行为并不因此由效力待定的行为转变为有效行为,它仍然是效力待定的行为。

  3.可撤销行为代理的追认: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也可以被追认。但经过追认后,行为的性质并不会发生改变,只是将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而已,如从此享有了撤销权或催告权等。

  4.冒名行为代理的追认:

  在冒名情况下,行为人并没有声明他是为被冒用姓名的人活动,而是声明为自己活动,同时把他人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名字告诉人们,骗取人们相信他就是该他人。

  此时,被冒用的名义人是否可以追认,应当以相对人的认知状态为准。

  (1)如果相对人并不看重与他交易的当事人是谁时,法律关系直接在冒用人与相对人之间发生,不适用代理制度之规定,当然不发生追认的问题;

  (2)如果相对人看重的是被冒用人的个人特性,愿意与之建立法律关系时,即可适用无权代理之规定,应当可以追认。

  5.伪造签名或盖章的行为不得追认。因为,伪造签名或盖章的行为,之所以不能被追认,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冒签行为不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而是以事主(即交易者)的身份去实施的。

  总的来说,被代理人是否对无权代理合同进行追认,直接影响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在面对无权代理行为时,被代理人应当谨慎考虑,并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和利益做出决定。

  你对追认权还有疑问吗?或者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快来找法网,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什么是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584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