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要求我国公民做到:
(1)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的权利;
(2)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3.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4.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拥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保护权;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其它。
这些基本义务主要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这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神圣职责,旨在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有义务自觉遵守和维护这些法律,包括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维护公共秩序以及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这包括反对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这是公民的国防义务,旨在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5.依法纳税。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财务义务,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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