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通常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另外,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适当帮助。
4.这些规定具体确立了过错方需承担的责任内容和程度。
离婚后婚内担保的债务问题处理需具体分析。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
3.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定金和留置权等。
离婚后子女过户给女方需要遵循一定程序。
1.若父母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户口本、出生证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若法院判决离婚,需法院判决生效证明及户口本等,办理准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