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售假,一般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造假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造假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罚款。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找法网提醒,化妆品售假按以下规定赔偿:
1.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2.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4.其他。
消费者发现化妆品售假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