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再审流程包括:
1.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上级法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
3.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立案再审,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参加诉讼。
4.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可以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审理。
5.审理终结后,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的判决或裁定。
找法网提醒,行政诉讼再审流程的时间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1.申请再审阶段: 当事人需要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法院审查与审理阶段: 一旦再审申请被立案,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审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需由本院院长批准。审查通过并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后,具体再审审理的时间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没有统一的具体期限。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