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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再审时效规定

2021-04-0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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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案件并不是审一次就结束的,法院做出的判决更加不是最终的结果,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不认可的话,也是可以申请行政再审的,不过这个有时效限制,那么行政再审时效规定?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行政再审时效规定

  行政法申请再审期限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对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再审时效规定

  二、行政案件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行政再审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出具《诉讼材料收取清单》,注明收到材料日期,并加盖专用收件章。

  3、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并应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行政再审时效规定的相关内容。想要申请行政再审的话,事先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比如最基本的资料一定要齐全,而且还要和律师商量怎么打这场官司,因为再审和初审不一样,时间可能会比较长,所以要有耐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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