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一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确认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意向。
2.缴纳房屋首付款,获得首付款的支付凭证。
3.买卖双方携带过户材料,到相关国家机构和银行去办理过户手续和按揭贷款手续。
购买房屋首付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购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收入证明原件。
5.如果是单身人士,需要准备单身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收入证明原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70%;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最高贷款比例为70%;个人首套房购房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付30%,个人按揭二套房的,最低首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