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能拿到不动产权证的时间一般是30个工作日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办不动产权证需要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2.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
3.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