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鉴定都需要以下证件:
1.工伤鉴定申请表:这是必须提交的文件,用于启动工伤鉴定的程序。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这些能够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果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还需提供由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提出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应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4.医疗诊断证明:这通常指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是职业病的诊断,还需要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其它。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等级鉴定要60天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等级鉴定不服的,可以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