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的工资计算标准,依据的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具体来说,这一计算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先,职工的带薪年假工资是将其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来折算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且不包括加班工资。
2.如果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那么就按照实际工作的月份来计算月平均工资。
3.此外,带薪年假天数与职工工龄直接相关,不同工龄段享有不同天数的带薪年假。
4.用人单位若提供的休假天数低于法定标准,需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除非职工因个人原因选择不休假并书面放弃。
职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将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具体情形包括:
1.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且单位未扣工资的员工;
2.根据工龄,全年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定月份的员工;
3.复原军人和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者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
这些情况下,职工将失去当年的带薪年休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