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关系中,由于提供劳务的一方与接受劳务的一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是不能认定工伤事故的,认定工伤事故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在劳务活动中劳动者受伤的,由用工单位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等,造成伤残的,赔偿伤残赔偿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受害者可以直接起诉实际侵权人,或者在起诉雇主过程中追加实际侵权人为被告。
雇员(提供劳务者)在雇佣活动中受第三方侵害造成人身损害,应当以第三方(实际侵权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果以雇主为被告起诉的,雇主在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