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五、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你所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这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你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的结论书。
3.工伤职工身份证明。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以确认你的身份信息。
4.工伤赔偿申请表。这是你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用于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伤残补助金。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申请人带上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材料证件交给相关的政府部门,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