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好离婚起诉状(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起诉状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一般来说,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送被告。找法网提醒您,如果通知不到被告,法院会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如果所有方式都无法送达,最后会采用公告送达,即登报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