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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办理

婚姻家庭
2023-08-24 10:12:2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首先,起诉离婚只能到对方所在地(户口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最好由律师起草)、证明夫妻感情所需要的证据(如家暴、赌博吸毒、出轨等),如有需要律师代为写起诉状或是代为起诉的,你可以向我详询。
  • 您好,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双方目前在哪方面有争议要诉讼离婚?
  • 您好 是可以帮你主张起诉离婚的
  • 在当地有没有暂住证或者居住证
  • 什么原因 你诉求什么呢
  • 异地起诉离婚的办理方式为:一般情况下,起诉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若被告被监禁、不在我国居住等情形下,也可向起诉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方法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异地起诉离婚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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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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