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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2024-03-18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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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可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当事人一方受胁迫而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没有告知等。对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在登记结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民法典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

  1.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可撤销情形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

  1.婚姻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婚姻关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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