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止探视权要有以下证据:
1.录音、视频或其他视听资料:这些可以作为证据,显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不利的行为,如不当探视可能导致的伤害或者其他有害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医疗机构提供的专业意见来支持中止探视的申请。
3.警方处罚决定或其他相关证据:如果存在家庭暴力和骚扰等情况,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这些也可以作为中止探视的理由。
4.医学证明:如果探望一方的健康状况不佳,且这种状况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造成威胁,比如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严重精神疾病,这些证明材料也是重要的。
5.其他质量缺陷的相关证据:如果探望方存在可能导致子女受到伤害的质量缺陷,如吸毒成瘾或其他严重的生活质量问题,这也可能是中止探视的原因。
6.其它。
找法网提醒您,中止探视权的程序是: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1.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
3.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的可以中止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