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三金通常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系彩礼的,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返还三金。如果结婚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那么在离婚时,三金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是自愿赠与对方,且没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那么离婚时不需要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协议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双方就三金返还问题,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此协议。
3.三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具体情况。
4.返还三金的原因、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具体情况。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的注意事项,违约责任等。
6.协议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
7.双方签字确认。
找法网提醒您,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起诉时,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和原告身份证等文件,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