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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发包方何为承包方的区别

2024-06-13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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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包方是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一方,承包方是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一方,二者的区别是责任不同、行为不同、发生顺序不同等。发包方主要义务有按期交付工程价款、为施工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等。

  一、何为发包方何为承包方的区别

  承包方指的是在建设工程中,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发包方指的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主要区别如下:

  1.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而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2.行为不同:发包人是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而承包商则是与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由企业完成工程。

  3.发生顺序不同:发包方先行,承包方随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发包方主要义务有哪些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

  1.为对方按期施工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发包人除按规定向对方交付施工图和有关施工的技术资料外,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和领取建筑许可证等工作;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3.及时进行验收工程、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4.按期交付工程价款或报酬。

发包方承包方

  三、发包方欠工程款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您,发包人不给工程款承包人应当发出催告,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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