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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怎样的

2024-03-0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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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五人、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等。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然后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等。

  一、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怎样的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候;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如下:

  1.提前15日通知各股东;

  2.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3.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该会议;

  4.对议决事项进行表决;

  5.制作会议记录;

  6.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记录上签名。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谁可以提出

  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临时会议的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以及监事会。提出后,是应当召开,而不是可以召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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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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