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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饭店打工。然后因为家里有事儿。就请假走了,然后再没去。老板不给工资。

劳动纠纷
2024-05-04 16:27: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当饭店老板不发工资的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处理,可以先与餐厅协商,要求支付工资。
    2.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 不管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都得依法解除
    依法解除后对方不给工钱就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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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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