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找法网提醒您,婚前房产加名字的具体流程为:
1.提前准备好房屋产权证、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受理后,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颁发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办理婚前房产加名字的公证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