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交通事故书,如没有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则需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2.伤残鉴定委托书;
3.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相关诊断报告;
4.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管理机关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30天的时间内能出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