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流程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然后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有效:
1.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2.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
3.债权人和第三人依法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
1.债权人与第三人是转让合同的主体,转让合同签署后,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债权是转让合同的对象,原有债权的内容不因债权人的变更而变化。
3.在债权转让中,债权人可以全部转让债权或部分转让债权。
4.法律允许债权人在遵守法律和尊重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自由转让自己的债权,这有利于保护和尊重债权人的权利。
5.为了兼顾交易安全,法律不允许债权转让加重债务人的负担。
6.债权转让具有非要式性,只要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即使没有办理特定手续,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7.债权转让不会引起新的债关系出现,债的关系前后保持同一性。
8.债权转让协议的订立程序适用于合同订立的程序和方式。
9.债权转让能够节约交易成本,是一种经济上有效的证券化资产转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