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工程欠款有以下几个方法:
1.双方协商。可与总承包方、发包方等欠款方协商解决。
2.通过政府部门调解解决。若发生欠工程款行为时,也可请求政府设立的调解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即使调解不成,起诉时调解笔录也可以作为证据,证实双方有施工合同的存在。因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工人与用工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所以导致申请仲裁或起诉时,无法证实在涉案的工程中施工了,最终导致败诉。
3.以上途径都不能解决时,那么法律就是最后的保障。权利人可以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来追讨工程欠款。起诉时可向被告住所地、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起诉前准备好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或者工商登记信息,施工的证据、尚欠多少工程款等证实自己主张的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权一般归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一般由开发商负责,因此管辖权一般归开发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追讨工程欠款需要的证据: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