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找法网提醒您,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如下:
1.产生根据不同,辩护人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者法院的依法指定,诉讼代理人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代理人不具有;
3.对象不同,辩护人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设立的,代理人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1.诉讼代理人包括如下: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其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辩护人包括如下: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