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二次流拍后,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房子拍卖流拍的原因是:
1.评估价过高:如果评估价过高,超出市场的接受范围,可能导致流拍。
2.房屋产权及归属有争议:如果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归属争议,可能导致购房者担忧产权问题而不敢竞拍。
3.房屋质量有问题: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结构损坏、漏水等,可能导致购房者担忧房屋的安全和使用价值而放弃竞拍。
4.竞拍者不足:由于宣传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竞拍者数量不足,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最终使得房屋流拍。
为了避免法拍房流拍,需要在拍卖前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评估,制定合理的起拍价,同时加强对房屋产权、质量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和说明,增强购房者的信心。
法院拍卖房屋两次流拍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针对法院流拍所产生的费用问题,一般法院拍卖是由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的。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