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效果不同:劳动仲裁书是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而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文件,其法律效果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2.依据不同:劳动仲裁书依据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调解书依据的是当事人的自愿和调解协议。
3.程序不同:劳动仲裁程序相对比较规范,有固定的程序和规则。而调解程序相对灵活,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协商和调解。
4.适用范围不同:劳动仲裁适用于劳动争议解决,如工资、工时等问题。而调解可以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是在仲裁庭受理以后的45天之内出具的。
找法网提醒您,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