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的诉讼期限是15天时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一裁终局裁决仍可起诉】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等。
劳动纠纷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