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的规定:
1.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2.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6.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需要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与职工的身份证明;
2.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有关工伤医疗的资料;
6.支出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的单据;
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金不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