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取原参保地的社保开具的《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3.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5.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找法网提醒您,个人社保异地转移需要以下材料:
1.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个人社保异地转移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转入人员需要是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纳记录。
2.对于户口为外地的人员,在办理新参保时,男性需要不满50周岁,女性需要不满40周岁。
3.对于医疗保险的转移,转入人员需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或在就业地已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