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规定是继承的房产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再次出售交易。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继承的房产再出售的流程如下:
1.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双方向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
3.土地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4.土地交易中心开具纳税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