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突然一方去世了,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去世一方的名字,可以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办理房产证变更的手续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房产证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通知书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7.竣工验收备案书(原件及复印件)。
8.新建房屋门牌编号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9.关于注销房屋产籍的批复或无拆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其他必要材料。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