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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续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2024-06-13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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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继续同居财产分割方式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作出判决结果。

  一、离婚后继续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继续同居财产分割如下:

  1.男女双方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3.若是对方出轨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财产的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离婚后继续同居的财产可以继承吗

  同居者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死亡一方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将遗产遗赠给同居者的,那同居者就可以参与遗产的分配。如果死亡一方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那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居者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离婚后继续同居

  三、离婚后继续同居的财产怎么公证

  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证明等到公证机构申请财产公证,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一般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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