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找法网提醒您,房地产权利人涉及到的税收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及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税。
1.定义不同: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共有人则是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人。
2.对房屋的权利义务不同:房屋权利人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合理使用房屋等。而共有人则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对房屋享有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维护房屋的安全、维修等。
3.数量不同:房屋权利人通常只有一个,而共有人则可以是一个或多个。
4.登记方式不同:房屋权利人在办理房屋登记时一般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材料。而共有人则需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协议等材料。
5.法律地位不同:房屋权利人是该房屋法律意义上的主人,享有该房屋的各项权利。而共有人则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他们在该房屋上的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在处分房屋时需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等。
1.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
2.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3.自管房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4.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
5.集体所有房产: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6.私有(自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
7.联营企业房产: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8.涉外房产: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