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漏水造成损失负责主体是:如果是因承租人保管或者使用房屋不善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承租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自然损耗,或者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的房子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能退房。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四条【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出租房漏水可以起诉,但要符合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