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给个人手续如下操作:
1.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
2.房屋抵押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
3.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他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自己持有。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
房产抵押给个人是有风险的,需要面对的风险如下:
1.租赁权对抗的风险;
2.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3.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4.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5.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6.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7.房产处置执行难;
8.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抵押给个人办理抵押登记后的撤销流程如下:
1.还完贷款之后,直接去所贷款的银行申请还贷款,带好身份证、还月供的卡、借款合同等资料;
2.银行给房主开具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在房主的房产证上盖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章,房主再带上房产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注销抵押;
3.还清贷款以后,房产局也会在房产证上盖章,撤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