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送达一般会在一个月之内开庭,有时间规定的。一般传票上会写明开庭日期的,最少也得三天前送达。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庭审准备: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法院会进行庭审准备,包括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对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公告等。
2.核对当事人身份: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3.宣布开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并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法庭调查: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次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如果有多名当事人需要陈述,按照先后顺序进行。
5.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开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
6.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最后陈述开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案件最后陈述自己的意见。
7.评议和宣判:在最后陈述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室评议。评议结束后,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宣判处理决定。
法院传票不去的处理方式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2.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3.如果是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如果经传票后仍然无故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