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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对方不服怎么办

2024-04-0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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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对方不服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即可。医疗过错鉴定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等。

  一、法院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对方不服怎么办

  法院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对方不服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过错鉴定内容

  一般而言,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中,可以对这样一些内容进行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法院委托的医疗过错鉴定

  三、 医疗过错鉴定费用如何确定

  医疗过错鉴定费用的确定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且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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