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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的时间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申报

2024-06-27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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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报工伤的时间是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材料,社保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决定等。

  一、申报工伤的时间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申报

  申报工伤的时间: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未申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报。

  进行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时间工伤认定

  三、工伤认定可以二次申请吗

  工伤认定可以二次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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