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需要以下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劳动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劳动争议诉讼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程序不同,提起劳动诉讼必须仲裁前置。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申请:申请人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申请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被申请人在执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义务的,或者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对财产进行转移等逃避执行的,执行员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
4.执行: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措施:
(1)强行冻结或划拨被申请人的存款。
(2)强行扣留被申请人的工资等收入款项。
(3)强行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查封、扣押。
(4)可对被申请人强行查询、搜查,确认是否有隐匿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