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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是否有资格要求经济补偿

2024-06-2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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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辞职时一般没有资格要求经济补偿,但若是用人单位先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则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工伤和经济补偿金是没有冲突的,二者可以同时主张。

  一、辞职时是否有资格要求经济补偿

  辞职属于一般不可以要经济补偿,但在用人单位以非法手段强迫劳动,或拖欠、克扣工资迫使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出要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和经济补偿金是否冲突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能够兼得,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金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辞职经济补偿

  三、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工伤待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经济补偿金适用《劳动合同法》;

  2.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3.支付工伤待遇是因为员工存在工伤的情形,支付经济补偿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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