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有以下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赔偿原则上是由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由工商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就由单位支付。双方对此有争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审核材料,60日作出工伤认定,20日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
工伤赔偿部门审核后进行放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如果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或者拒不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劳动者需通过投诉或仲裁方式进行维权,这个维权的过程相对来说较久,一般从三个月到一年左右。
找法网提醒您,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