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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如何交纳

2024-06-18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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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交纳的方法是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去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进行申报,缴费等即可。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用工之日开始三十天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如何交纳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购买流程:

  1.用人单位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劳务合同等资料;

  2.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3.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非全日制用工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解决办法是可以先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承担赔偿费用。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

  三、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类型

  1.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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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纳
法律分析: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此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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